Scrum的三個角色分別有產品負責人(Product Owner)、Scrum Master以及開發團隊(Development Team),這三個角色負責的範圍是不同的,他們有清楚、明確的定位與職責,他們之間緊密配合,如果你想取得這三個角色的認證資格可以查看Scrum Alliance的Explore Agile Certifications。想找樂子的話,把這個連結給老闆看,這個時候我們就可以看老闆表演是如何把整個Scrum框架給扭曲成他想要的樣子,例如:叫工程師兼任SM,或是叫PM兼任PO等等笑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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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crum 的三個角色 PO, SM, DT
在 Scrum 框架中,有三個主要角色:PO(Product Owner,產品負責人)、SM(Scrum Master,敏捷教練)和 DT(Development Team,開發團隊)。這三個角色分工明確,共同協作完成項目。
PO(Product Owner)
負責定義產品需求和優先級,確保開發團隊專注於最高價值的目標。他們管理 產品待辦清單(Product Backlog),是團隊與客戶之間的橋樑。
SM(Scrum Master)
SM 的職責是促進 Scrum 流程的實施,移除團隊障礙,並確保團隊高效運行。他們像教練一樣支持團隊,幫助他們遵循敏捷原則。
DT(Development Team)
開發團隊是執行工作的核心,他們負責將 PO 定義的需求轉化為具體的產品功能。DT 是跨職能團隊,通常包含工程師、設計師等角色。
三者如何協作?
- PO 定義需求,提供清晰目標。
- SM 確保流程順暢,幫助團隊排除障礙。
- DT 將需求實現為可交付的產品。
順便學英文
“In Scrum, the Product Owner, Scrum Master, and Development Team work together to deliver value.”
在 Scrum 中,產品負責人、敏捷教練和開發團隊共同合作交付價值。
產品負責人(Product Owner)
產品負責人(Product Owner)是Scrum團隊中代表客戶利益的關鍵人。
他的主要職責在於從客戶和市場角度綜合思考,制定最終交付的成果應當具備的功能與特色,並將這些需求按優先順序整理為待辦事項清單,好讓整個團隊可以明確地理解產品的願景與目標。
在Scrum流程的操作層面中,產品負責人需要不斷檢視並調整待辦事項的排序,同時也需要負最後責任驗收每個Sprint所交付的目標。
這就要求產品負責人需要有出色的領導能力、商業頭腦與洞察力,才能真正代表客戶,做出讓團隊感知價值的排序決策。
簡單講,你要會說故事、告訴團隊產品的價值,跟團隊說清楚你的故事優先級。
就我的經驗,你還必須把「什麼叫完成」給定義清楚,不然Sprint結束後就難看了。
就需要具備的能力來說,就如前文所提,在台灣,通常都是產品經理、專案經理被抓去當PO,這就是台灣人(老闆)時常把Scrum扳成自己要的形狀了。
而且這樣的PO,往往都沒有得到充份的授權,PO的所有驗收成果全被老闆打槍。
在Scrum中,任何人都可以擔任PO(產品負責人),只要他能代表用戶。
Scrum Master
如果說產品負責人主要思考「做什麼」,那麼Scrum Master的關注的點是「怎麼做」。
專注於團隊動態,解決各種阻礙團隊運作的障礙,以確保整個Scrum流程的暢通執行。
就我的經驗來說,很多Scrum Master都是由團隊成員兼任,尤其他在技術能力的程度較差的話,又擔任了Scrum Master,那麼整個團隊通常不會理他了。
Scrum Master的主要工作是召開並主持各類規劃與回顧會議,協助團隊訂立切合實際的工作量,同時也會在日常工作中,傾聽並收集團隊成員的反饋,尋找專案協作的盲點與改進空間。
如果開發過程中出現偏離預期的情況,Scrum Master也會適時介入進行協調與救火。可以說Scrum Master就像是團隊的「潤滑劑」,讓整個Scrum框架得以順暢運作。
不過很多Scrum Master通常都是救火越救火越大,因為他自己原本的開發工作都做不完了,還要去協調別人的工作,這怎麼可能?
簡言之,Scrum Master需要絕佳的溝通技巧與人際關係管理能力,才能發揮這一「催化劑」的作用,具體來說,就好像魔戒裡的甘道夫,他就是一位標準的Scrum Master,詳細說明請到我寫的Scrum Master的5大特質。
Scrum Master是團隊協作架構「維護者」。
開發團隊(Development Team)
如果說前兩個角色主要著眼於產品與流程,那麼開發團隊則是最終負責「實現」產品功能並「交付」產出的工程團隊。
在Scrum開發中,這支團隊需要自我組織並進行協作,根據產品負責人提供的優先事項清單,動態調整並確定每個Sprint的工作內容,並在期限內協作完成這些任務。
開發團隊還需要作出工作量的估算,並在Sprint結束時讓PO驗收本次迭代的成果。
團隊成員之間需要有良好的溝通與互相信任,並且具備敏捷開發所需要的應變能力與創新思維,才能真正實現敏捷框架的效能。
這個團隊成員的能力是需要「跨技能」的,若有QA工程師,那麼就要具備API測試、除錯的能力,若有設計師,那麼就要有前端設計的基礎能力。
當然,這太理想化了,所以台灣人不這麼搞的。
一個典型的Scrum開發團隊規模為7±2人,通常包含具備各領域專長的設計師、工程師、測試等,而且成員是被挑選出來的。
三個角色的相互作用
在 Scrum 框架裡,產品負責人(Product Owner)、Scrum Master 和開發團隊(Development Team)就像《魔戒》裡的遠征隊成員一樣,每個人背景不同,但都有各自的專長,同時也具備一些共同技能。讓我們用遠征隊的角色來對比這些 Scrum 團隊的核心角色:
佛羅多·巴金斯(Frodo Baggins)——產品負責人(Product Owner)
- 專長:擁有堅定的意志和使命感,確保團隊聚焦目標,努力達成結果。
- 共同技能:有效溝通和團隊合作。
山姆·詹吉(Samwise Gamgee)——Scrum Master
- 專長:忠誠可靠,支持團隊、移除障礙,幫助成員克服困難。
- 共同技能:基礎支援能力,保護隊伍。
梅里雅達克·烈酒鹿(Merry)——開發團隊成員
- 專長:機智勇敢,擅長規劃和執行任務。
- 共同技能:與團隊成員一起解決問題。
皮瑞格林·圖克(Pippin)——開發團隊成員
- 專長:好奇心強,富有冒險精神,能提出創新想法。
- 共同技能:靈活適應變化,支援團隊。
阿拉岡(Aragorn)——資深開發者或技術領導(Tech Lead)
- 專長:出色的領導力和戰略眼光,能引導團隊走向成功。
- 共同技能:協作能力,與團隊成員共同前進。
甘道夫(Gandalf)——Scrum Master 或顧問(Consultant)
- 專長:擔任引導者與協調者,幫助團隊移除各種障礙。
- 共同技能:必要時提供支援。
勒苟拉斯(Legolas)——具特定技術專長的開發團隊成員
- 專長:精準執行特定任務(例如射擊技術)。
- 共同技能:與其他成員協作。
金靂(Gimli)——具特定技術專長的開發團隊成員
- 專長:強大的近戰能力,適合解決特定問題。
- 共同技能:與團隊成員無縫合作。
波羅莫(Boromir)——具特定技術專長的開發團隊成員
- 專長:領導力和戰鬥能力,能在需要時承擔責任。
- 共同技能:與團隊成員協作。
這些角色各自擁有獨特的技能與專長,但團隊運作的基礎來自共同的核心能力,例如溝通、合作和問題解決能力。這些共同點讓團隊能夠高效協作,一步步實現共同目標。
有工程師曾經抱怨 Scrum 太壓榨人,他們的理由是:工作進度透明到讓人壓力山大。
對於這種情況,其實更需要挑選適合的團隊成員。因為不願接受透明文化、缺乏協作意願的成員,本身就不應該被挑進 Scrum 團隊。畢竟,這樣的角色只會拖慢整個團隊的步伐,而不是幫助大家共同前進。
常見問題
Scrum 的三個角色具體分別負責什麼?
Scrum 的三個角色:產品負責人(PO)、Scrum Master(SM)、開發團隊(DT)各司其職,但必須協作。
PO:決定產品目標和優先級,負責整理和維護產品待辦事項清單,確保團隊做正確的事。
SM:協助團隊排除障礙,促進流程順暢執行,是團隊的「潤滑劑」。
DT:執行產品開發與交付,實現 PO 定義的需求。這個角色需要自我組織能力和技術專業性。
PO(產品負責人)和 PM(產品經理)有什麼不同?為什麼台灣常混為一談?
PO 是 Scrum 框架中的角色,聚焦於產品的價值排序和交付優先級,而 PM 更像是傳統專案管理中的角色,關注的是整體產品策略、資源分配和市場目標。
在台灣,因為不少公司對 Scrum 的理解有限,經常把 PM 拉去兼任 PO。結果呢?PM 被 PO 的職責淹沒,導致沒時間做市場和用戶調研,兩邊都做不好。
Scrum Master 在團隊中真的有必要存在嗎?是否可以由開發團隊兼任?
Scrum Master 是必要的,尤其是在團隊不熟悉 Scrum 或敏捷流程時。如果讓開發團隊兼任,會有幾個問題:
角色衝突:兼任的 SM 很難在開發和協調間平衡,容易顧此失彼。
缺乏信任:團隊可能不把兼任的 SM 當回事,導致協作困難。
所以,讓 SM 獨立存在能更專注於解決問題、推進流程。
Scrum 框架是否適合所有開發團隊?有哪些情況下不適用?
Scrum 不適合所有團隊,特別是以下情況:
需求穩定、不變動的專案:像硬體設計,需求通常在初期已經定案,瀑布式更高效。
團隊規模過小:如果團隊只有 3-4 人,Scrum 的會議流程可能過於繁重。
高層對透明文化不接受:如果管理層過度干預,Scrum 無法真正發揮效用。
在台灣,Scrum Framework 的實踐為什麼經常被「扭曲」?這樣會有什麼影響?
很多公司實踐 Scrum 時,缺乏對框架的正確理解,比如讓工程師兼任 SM,或讓 PO 沒有完整授權,導致團隊執行時步履維艱。這種「扭曲」會讓團隊失去敏捷的核心價值——自我組織和快速迭代,變成只是披著 Scrum 外皮的「偽敏捷」。
開發團隊需要具備哪些跨技能才能在 Scrum 團隊中發揮作用?
在理想狀況下,開發團隊成員應該是「跨技能選手」,比如:
後端工程師:了解 API 測試和效能調校。
前端工程師:熟悉 UX/UI 設計,能快速調整設計細節。
測試工程師:具備自動化測試能力,能執行多層次測試。
當然,這只是理想化。現實中,跨技能更多靠團隊內部合作補足,而不是要求每個人樣樣精通。
Scrum 的工作進度透明是否真的會讓工程師壓力山大?有什麼改善建議嗎?
透明的確會增加壓力,但這其實是雙面刃:壓力來自於缺乏緩衝時間或過於細節的任務拆解。改善方法是讓團隊一起參與規劃工作量,確保每個 Sprint 的目標切合實際,而不是 PO 一廂情願地壓時程。
為什麼 PO 需要對團隊講故事?這對產品開發有什麼幫助?
講故事是 PO 的核心技能之一。透過生動的場景描述,讓團隊理解用戶的痛點和產品的價值,更有助於激發團隊的創造力,打造出真正有價值的功能,而不是僅僅完成一堆清單上的任務。
Scrum Master 是否真的能有效解決阻礙,還是可能會讓問題更加複雜?
SM 的作用取決於他的能力和團隊文化。如果 SM 有足夠的經驗,確實能高效排除障礙,但如果 SM 缺乏影響力或團隊對他的角色不認可,他可能會淪為「聽眾」,甚至增加溝通成本。這就是為什麼選對人擔任 SM 很重要。
有哪些常見的 Scrum 團隊角色錯配情況?這會對項目產生什麼影響?
PM 被迫兼任 PO:分身乏術,產品方向容易迷失。
開發者兼任 SM:無法專注於協調,影響開發效率。
SM 缺乏權威:阻礙無法及時解決,導致 Sprint 目標無法達成。
這些錯配都會降低團隊的敏捷性和生產力,讓 Scrum 失去應有的價值。
要深入了解 Scrum Master 證照?請參考:Scrum Master證照怎麼考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