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crum的三個角色|PO, SM, DT

Scrum的三個角色分別有產品負責人(Product Owner)、Scrum Master以及開發團隊(Development Team),這三個角色負責的範圍是不同的,他們有清楚、明確的定位與職責,他們之間緊密配合,如果你想取得這三個角色的認證資格可以查看Scrum Alliance的Explore Agile Certifications。想找樂子的話,把這個連結給老闆看,這個時候我們就可以看老闆表演是如何把整個Scrum框架給扭曲成他想要的樣子,例如:叫工程師兼任SM,或是叫PM兼任PO等等笑話。

Scrum的三個角色

產品負責人(Product Owner)

產品負責人(Product Owner)是Scrum團隊中代表客戶利益的關鍵人。

他的主要職責在於從客戶和市場角度綜合思考,制定最終交付的成果應當具備的功能與特色,並將這些需求按優先順序整理為待辦事項清單,好讓整個團隊可以明確地理解產品的願景與目標。

在Scrum流程的操作層面中,產品負責人需要不斷檢視並調整待辦事項的排序,同時也需要負最後責任驗收每個Sprint所交付的目標。

這就要求產品負責人需要有出色的領導能力、商業頭腦與洞察力,才能真正代表客戶,做出讓團隊感知價值的排序決策。

簡單講,你要會說故事、告訴團隊產品的價值,跟團隊說清楚你的故事優先級。

就我的經驗,你還必須把「什麼叫完成」給定義清楚,不然Sprint結束後就難看了。

在Scrum中,任何人都可以擔任PO(產品負責人),只要他能代表用戶。

就需要具備的能力來說,就如前文所提,在台灣,通常都是產品經理、專案經理被抓去當PO,這就是台灣人(老闆)時常把Scrum扳成自己要的形狀了。

而且這樣的PO,往往都沒有得到充份的授權,PO的所有驗收成果全被老闆打槍。

Scrum Master

如果說產品負責人主要思考「做什麼」,那麼Scrum Master的關注的點是「怎麼做」。

Scrum Master是團隊協作架構「維護者」。

專注於團隊動態,解決各種阻礙團隊運作的障礙,以確保整個Scrum流程的暢通執行。

就我的經驗來說,很多Scrum Master都是由團隊成員兼任,尤其他在技術能力的程度較差的話,又擔任了Scrum Master,那麼整個團隊通常不會理他了。

Scrum Master的主要工作是召開並主持各類規劃與回顧會議,協助團隊訂立切合實際的工作量,同時也會在日常工作中,傾聽並收集團隊成員的反饋,尋找專案協作的盲點與改進空間。

如果開發過程中出現偏離預期的情況,Scrum Master也會適時介入進行協調與救火。可以說Scrum Master就像是團隊的「潤滑劑」,讓整個Scrum框架得以順暢運作。

不過很多Scrum Master通常都是救火越救火越大,因為他自己原本的開發工作都做不完了,還要去協調別人的工作,這怎麼可能?

簡言之,Scrum Master需要絕佳的溝通技巧與人際關係管理能力,才能發揮這一「催化劑」的作用,具體來說,就好像魔戒裡的甘道夫,他就是一位標準的Scrum Master,詳細說明請到我寫的Scrum Master的5大特質

開發團隊(Development Team)

如果說前兩個角色主要著眼於產品與流程,那麼開發團隊則是最終負責「實現」產品功能並「交付」產出的工程團隊。

一個典型的Scrum開發團隊規模為7±2人,通常包含具備各領域專長的設計師、工程師、測試等,而且成員是被挑選出來的。

在Scrum開發中,這支團隊需要自我組織並進行協作,根據產品負責人提供的優先事項清單,動態調整並確定每個Sprint的工作內容,並在期限內協作完成這些任務。

開發團隊還需要作出工作量的估算,並在Sprint結束時讓PO驗收本次迭代的成果。

團隊成員之間需要有良好的溝通與互相信任,並且具備敏捷開發所需要的應變能力與創新思維,才能真正實現敏捷框架的效能。

這個團隊成員的能力是需要「跨技能」的,若有QA工程師,那麼就要具備API測試、除錯的能力,若有設計師,那麼就要有前端設計的基礎能力。

當然,這太理想化了,所以台灣人不這麼搞的。

三個角色的相互作用

在Scrum框架中,這三個核心角色:產品負責人(Product Owner)、Scrum Master和開發團隊(Development Team)的成員可能像魔戒遠征隊一樣,每個人都來自不同的地方,每個都擁有各自的專屬技術,但也有共同技能,例如:

佛羅多·巴金斯(Frodo Baggins) – 如同產品負責人(Product Owner):

  • 專長:擁有堅定的意志和使命感,確保目標的實現。
  • 共同技能:有效溝通和合作。

山姆·詹吉(Samwise Gamgee) – 如同Scrum Master:

  • 專長:忠誠可靠,支援並幫助隊伍克服困難。
  • 共同技能:基本的戰鬥能力,保護隊伍。

梅里雅達克·烈酒鹿(Merry) – 如同開發團隊成員:

  • 專長:機智勇敢,擅長計劃和執行。
  • 共同技能:與其他成員合作完成任務。

皮瑞格林·圖克(Pippin) – 如同開發團隊成員:

  • 專長:冒險精神和好奇心,提供創新思維。
  • 共同技能:適應變化並支援團隊。

阿拉岡(Aragorn) – 如同資深開發團隊成員或技術領導(Tech Lead):

  • 專長:領導能力和策略眼光。
  • 共同技能:與其他成員協作。

甘道夫(Gandalf) – 如同Scrum Master或顧問(Consultant):

  • 專長:引導和協調,移除障礙。
  • 共同技能:戰鬥能力支援。

勒苟拉斯(Legolas) – 如同開發團隊成員(特定技術專長):

  • 專長:精確的射擊能力。
  • 共同技能:與其他成員合作。

金靂(Gimli) – 如同開發團隊成員(特定技術專長):

  • 專長:強大的近戰能力。
  • 共同技能:與其他成員合作。

波羅莫(Boromir) – 如同開發團隊成員(特定技術專長):

  • 專長:領導和戰鬥能力。
  • 共同技能:與其他成員合作。

簡單說,這些成員各自擁有獨特的技能和專長,但也具備共同的核心技能,如溝通能力、合作精神和問題解決能力,確保團隊能高效協作,實現共同的目標。

不過,我就曾經聽到有工程師認為Scrum太壓榨工程師,我當時聽到的理由是:彼此之間的工作進度太透明了。

所以,像這樣的團隊成員,就不該是「被挑選」進來Scrum團隊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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